临床检验项目定价办法将发生变化
发布时间:2013-10-10
从近日在京举行的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临床检验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获悉,医院检验项目价格制定办法将发生很大变化,将严控单独收费耗材的品种和数量,制定检验类项目价格不得区分试剂或方法,而是要充分考虑当地医疗机构主流检验方法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鼓励使用适宜技术。
根据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该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解放军总医院丛玉隆教授认为,医院应尽快调整管理思路,检验科应根据临床需求积极开展试验成本和收费最低、直接、有效、快速的适宜技术;在考虑试验成本和价格的同时,还要考虑不同试验方法、检验周期的长短对疾病诊治的特殊价值。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为降低检查费用,规范医疗行为,除了鼓励适宜技术外,今后还应考虑如何在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中科学规划、合理配置适宜的临床检验设备;如何建立区域性检查检验中心,促进资源共享;如何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临床检验质量等。
另据了解,该专业委员会旨在倡导“大检验”概念,搭建产、学、研、用交流平台,引进新思维、新理念、新技术,促进临床检验产业发展,提高我国检验医学整体水平。来自医院和企业的100余位代表参会。